為規范教育服務市場秩序,切實維護學生與家長的合法權益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管理要求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,各級各類機構、組織及個人應立即停止以“教育咨詢”名義(不含教育培訓)開展的各類業務活動。對于已開展的相關業務,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與清退工作,確保平穩過渡。
二、“教育咨詢”業務在實際運營中易與教育培訓混淆,且部分機構存在夸大宣傳、收費不規范、缺乏專業資質等問題,可能誤導公眾并引發糾紛。為杜絕潛在風險,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監管,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。
三、各地教育部門須迅速傳達本通知精神,組織開展專項排查,督促相關機構嚴格落實停止要求。同時,積極引導家長和學生選擇正規、合法的教育培訓服務,并通過官方渠道獲取教育政策與信息。
四、本通知所指“教育咨詢”不包括依法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所提供的課程輔導、技能培訓等教學活動。相關教育培訓機構應繼續嚴格遵守國家規定,規范辦學行為。
請各單位高度重視,迅速落實。對執行不力、整改不到位的,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